就这样,斯塔克先生上了玛丽夫人的特别关注名单,还牵连到了整个宿舍。
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,我就有一种莫名不安的感觉,总觉得大学生活会不怎么平静。
相处了一天,是的,只相处了一天,我就了解到了两位舍友的与众不同之处。
谢尔顿是个比我还手残、更手残、开工具箱都开不下来的生活白痴。
而另外一个舍友,斯塔克,比谢尔顿更差劲,他不仅生活难自理,还懒。
不过有一点令我比较意外,斯塔克非常有自知之明,所以他一直致力于将生活不能自理和懒这两个缺点,变成人生进步的动力。
斯塔克和我们三个也不同系,他是电子工程系的。
目标是做出一个能替他把除了思考和泡妹子之外,所有事情都做了的人工智能。
反正这是我对他们两个的第一印象。
后来相处的时间长了,我才知道,像斯潘塞这么可爱的天才,到底有多稀缺。
先说斯塔克吧。
这人明明比我和斯潘塞年龄大,却仍然叛逆的好像是个中二没毕业的小学生。
上课只挑自己喜欢的上,喜欢挑着眉、抱着肩睥睨别人,还总是和谢尔顿两个出门去撩妹儿,失败了就回来偷偷喝啤酒。
并感叹现在的女生一点都不看重内涵。
呵。
我无比庆幸自己坚持与斯潘塞报考一所大学的决定,不然让小白兔斯潘塞和这两个满脑子黄色废料的家伙待在一起,还不知道会把斯潘塞变成什么样子呢。
斯塔克曾经出于某种原因抱怨自己本来是要进麻省理工的,那里交通方便,距离他家近点,只是不知道怎么就到加州理工来了。
后来在领略了麻省理工和加州理工十年如一日的彼此不和后,他很快就不再提这个话题,转而开始和谢尔顿两个讨论,说他们两个不是来上大学的,而是来带孩子的。
不用想,这里的孩子特指我和斯潘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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