幸福书屋

第12章

“成立的”

罗大翔点点头说道:“学过刑法的都知道,有一个叫条件因果关系的原则。”

“在某些复杂的情况下,可以采用“没有前者就没有后者”的条件说来判断因果关系。

那么我们就可以反过来推,三人胁迫王乐乐进行入室抢劫这种更高一级的犯罪情况都成立,那么可以推测更小一级的威胁王乐乐进行自伤也是成立的。”

说完,罗大翔看向了林默,这个律师水平很高啊。

为什么之前打的两场官司那么烂呢?

听罗大翔这么说,网友们更加的兴奋了!

“原来是这样,那是不是可以数罪并罚,判处田英光三人死刑了。”

罗大翔认真的解释道:“这个要看法官如何判了,我想说的是这里是高级法院,如果真是抢劫罪,最高法院可以授权其核准死刑的权利。”

“这样啊!那岂不是!”

网友们已经迫不及待要看这三个小畜生的最终结果了。

法庭上。

黄轩已经彻底麻了。

好好好,你布局搞出入室抢劫就算了,又反过来证明故意伤害罪成立是吧。

嫌我方三个黄毛死的不够快是吧。

法庭上。

旁听的所有人都震惊了。

没想到有这样的惊天大逆转,纷纷的讨论。

咚!

王正华冷静的敲响了法槌:“肃静!”

“控告方律师,你还有什么想说的吗?”王正华看向林默。

林默点点头:

“审判长,此事件极其恶劣,田英光三人已经涉及入室抢劫,故意伤害罪,侮辱诽谤罪,已经引起了社会公愤,我想请审判长以及各位审判员认真考虑我的诉求。”

“我的陈诉完毕。”

咚!

王正华敲响法槌看向了黄轩:“被告方律师,你还有什么想要说的吗?”

黄轩此刻已经彻底破防了,站起来指着林默就怒道:

“审判长,这明显是对方律师布的局,这还有天理吗!”

咚!

王正华有些生气的说道:“被告方律师,请你拿出事实依据来证明这是原告分律师布的局。”

黄轩看了身旁三个已经懵逼的黄毛绿毛蓝毛:“你们快说出实情,是不是王乐乐引诱你们去他家的?”

田英光没有那么嚣张了,似乎已经意识到了什么,之前那股嚣张的气焰消失了,老老实实的说道:

“是的,当时王乐乐说身上没钱,让我们去他家里去保护费。”

林默举手:“我申请询问我方当事人一个问题。”

“申请通过。”

林默看向王乐乐:“乐乐,当时你是否说了这句话?”

王乐乐摇了摇头:“我当时说的是我身上没钱,我家里有钱,他们就胁迫我去了家里,抢了我的钱。”

“审判长,我问完了。”

黄轩听完绷不住了,直接怒喷。

“放屁!林默,绝对是你指示的!你个无良律师,只会下三滥的手段!”

咚!

王正华敲响法槌:“被告方律师,这里是法庭!再有一次,我会请你离席!”

“现在,出事你的证据依据,证明你方是被引诱进行抢劫的。”

“我!”黄轩彻底熄火。

这证明个蛋蛋!

他知道,这三个屁还已经完蛋了,绝对是重罪,他已经输了!

输麻了!

“我还能说什么?”黄轩瘫在了椅子上,眼神无光。

王正华瞪了一眼黄轩,头站了起来,扫视了一眼法庭:

“原告,被告双方,对于对方提交的事实依据和论据是否还有异议?”

林默:“审判长,没有异议。”

而黄轩则是没说话,他害怕自己在论证下去,又被这林默坑一手,只能说道:

“我没有异议。”

咚!

“双方都无异议,现在进入休庭!一个小时后,双方进行完最后的法庭陈述,我会当庭宣布本次庭审的结果。”

咚!

王正华眉头紧皱的敲下法槌。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幸福书屋【xfshu.com】第一时间更新《让你欺负同学,我让你人头落地》最新章节。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