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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章 青云

茫茫东海,烟波飘渺,横无际涯。沐浴在海风下的这片土地一马平川,温润多雨,造就良田无数,又背朝大海,渔盐便利,因而自古以来就人口繁密,商贾盛行。屹立东方的雨国曾富足天下,文教大兴,几乎视别国皆为蛮夷。然而繁盛一时的雨国却早已土崩瓦解,如今统治这片土地的,是上百个小国,统称东国。 青云国乃是东国西端的一个小国,十几年前这里还是云国的土地,因此国名也带了个云字。青云国本是一城一国,多年来不断向西蚕食,也不过才几十里的土地,即便在东国也算是小的了。 国虽小,但地理位置极其优越,北临云岭,南近大河,东西更是云国和东国的交界之一,来来往往的行人商旅多不胜数。 这一天,青云国西边一个偏僻的哨所,就迎来了一位奇怪的旅人。 那是个十几岁的少年,皮肤黝黑,衣衫土旧,披头散发,活像一个野人。可一双眼睛却分外明亮,东张西望打量个不停,兴奋得像是个终于找到家了的孩子。 那少年正是阿原。别了女孩之后,他又走了近一个月,越过了无穷无尽的山岭,终于到了东国边境。这其中的艰辛,实不是言语所能道尽。 最后一段日子,连油盐调味和取火用的火绒都用完了,阿原连烤顿野味也得掂量掂量,就差没茹毛饮血了。好在他有了经验,不再效法古侠寻什么不平事,也不提买粮,路上逢人家便进,拿起东西便吃,倒头就睡。云国人的确毫不在意,视之平常。 这一路上阿原接触过许多云国人,他们倒也不是千篇一律,也有一些热情健谈的老人,活泼好动的孩子。越靠近东国,他们“无知无欲”的味道就更淡一些,甚至还有人对东国的生活有所向往。但在阿原心目中,云国人的形象永远定格为那个明眸寡言的女孩。他甚至忘了问她的名字,也许她太特别了,根本不需要名字。 回头望一眼身后的重重青山,回想这段颠沛流离的旅程,阿原一时感慨万分,如果让他用一句话形容此刻的心情,那就是——“老子可算他妈的走出来了!” 那贫瘠愚昧的,匪夷所思的,无边无际的,梦魇一样的云国,终于走出来了。眼前就算只是一个小小的哨所,也比偌大的云国生动百倍。 阿原抹了抹脸,整了整衣衫,走过去向哨所前的两个军士一抱拳,中气十足地说道:“两位军爷请了。在下阿原,西宁雒国溪源村人士,此行特来东国游历,不知可否放行?” 此时行人稀少,两个军士本已昏昏欲睡,这下忽然来了新鲜事。两人对望了一下,同时大笑起来。其中一个忍着笑戏谑道:“少侠别客气,请过吧。” 原大侠在云国拼了性命捉拿小贼也没换来的称谓,此时却被两个普通兵士一语叫破,这游侠儿的故乡,果然不同。阿原精神一振,昂首阔步地踏上了这块向往已久的土地。 过了哨所才走了半里路,就见一条大道蜿蜒而过,直通向远方。眼前一马平川,四处可见丈许粗的树墩,也许不久前还是一片参天树林,如今只剩下道路两旁稀稀拉拉的小树。大道上车来人往,络绎不绝,小树下也摆着各种小摊,各色招牌彩旗迎风飘展。一辆马车飞驰而过,往往就会引发一阵骚乱。 仅仅这样一幅景象,就让阿原欢欣不已,他在云国那鸟不生蛋的地方,实在是怕了! 这时,路边一个小厮打扮的人忽然凑了过来,一弯腰问道:“这位公子,敢问从哪里来,有什么小的能效劳的么?要是买卖山货的话,小的可有不少路子。” 一声“公子”,叫得阿原更是心花怒放,连忙应道:“这位兄弟,我不是商人,是来东国游历的。你对这里可熟悉?我初来乍到,正好需要一个向导。” 小厮笑道:“那公子可是找对人了,小的就在这长大的,这方圆几十里的小国,没有我不知道的。看公子风尘仆仆,可是要找个店先住下?” “正是正是,不过不忙,先给我找一间最好的酒楼,我要先大吃上一顿!” “我们这最好的酒楼自然在城里,若是走过去可有些远,公子不如叫辆马车。” “甚好甚好,快去叫吧。”阿原兴奋得连连搓手,小厮却一动没动,只是哈了哈腰,略带古怪地一笑。 阿原好歹也是读过书的人,总算反应过来,从包裹里取出一把铜钱,豪爽地扔到小厮手里。小厮见他出手大方,脸上笑容更灿烂了几分,躬身道:“公子稍等片刻。”便一溜烟地去了。 不一会的功夫,轰隆隆驶来一辆敞篷马车,小厮在车上麻利地一伸手,拉了阿原上去。车上两排座位已经只剩一个,阿原刚刚坐稳,马车便已开动。銮铃响动,马蹄声由徐而疾,凉风扑面而来,路旁的树木飞驰而去。 这还是阿原第一次坐马车,自然兴高采烈,片刻不停地左右张望。若不是顾及车上还有人,只怕就要放声大喊了。 这一路上的景色未必有多美,但胜在新奇,就算普通的农舍田间,也与家乡大有不同。一亩亩农田果林,种的作物五花八门,少有重样的。一所所农舍也不是低矮简陋的草房,而是二、三层的精致小楼,养的牛羊满圈,存的谷物满仓,到处透着富裕和生机。 那小厮也颇为识趣,站在一旁轻声讲解,细说这里的风土人情,谈些趣闻乐事,听得阿原兴趣盎然。 有道是春风得意马蹄疾,阿原坐着马车,这才感受到人世间应有的快乐。像云国那般死气沉沉,就算风景再秀美,也不值得一顾。这繁华的东国,才是他心中理想的乐土。 可惜青云国实在太小,马车虽不算快,还是不到半个时辰就进了城。青云城方圆不过里,连个城墙都没有,却容纳了上万人,人口之繁密,市井之喧闹,实是阿原想象不到的。 沿街店铺林立,楼牌比邻,一路行来什么兵器铺、杂货店、绸缎庄、粮库药店书局应有尽有,剩下大部分阿原看了招牌都不知是什么店。沿街叫卖的小贩和行人如蚂蚁一般,你推我搡,喧闹纷乱。路上车水马龙,更是堵得水泄不通。 短短几百步的距离,马车就停了十几次,好不容易才到了一家名叫“聚仙楼”的酒楼前。 阿原抬头一看,气派的三层阁楼,偌大的金字招牌,让这家酒楼鹤立鸡群一般。里面杯盘交错响声不绝,间或传来阵阵大笑大吼,显然宾朋满座。“聚仙楼”这名字也正应了阿原心意,于是跳下马车便大步走了进去。 一个店小二满脸堆笑迎了上来,一见阿原的扮相,顿时吃了一惊。一旁的小厮大声道:“我家公子刚从云岭采药回来,正饿着,你们还不赶紧好生招待着?” 小二一听恍然大悟,忙引着阿原到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,殷勤地道:“公子,您来点什么?远了不敢说,青云国这方圆几十里小店的酒菜绝对是最好的。陈酿的湖苏好酒,您要不要来一坛?” “酒就不用了,有什么好菜尽管端上来!”这句话阿原练了这么多年,今天终于派上了用场,只觉一路上的憋闷怨气一扫而空,浑身畅快无比,连骨头都轻了几分。 “好咧——”小二拉着清脆的长音远去,一旁的小厮早已洗过一条清凉的毛巾,递给阿原擦汗解暑,又有一个手脚麻利的小二跑来倒上一杯清茶。阿原喝着茶,看窗外楼内人流熙攘,听楼上雅间歌女依依呀呀的吟唱,仿佛浑身浸在蜜里一样。 这才是书中描绘的江湖,这才叫幸福! 青云国虽不大,与云国只有一字之差,几里之隔,却相差有如天壤。这里虽小却生机勃勃,舒适写意,人情味十足。连下人也麻利体贴,处处透着关心和温情。哪像云国那帮古怪愚顽的野人,一个个冷漠得像木头一样。 不一会,桌上就上满了八道菜,四荤四素,还有一碗老汤。阿原哪还顾得上什么菜色品名,甩开膀子,运箸如风,不停嚷着加饭。那小厮倒是识趣得很,怎么劝也不肯坐下同吃,只是在一旁端茶倒水,伺候得阿原舒舒服服。 阿原像是要把过去两个月欠的都补回来,这一顿吃得如风卷残云,蝗虫过野,转眼间八个盘子个个见底,空碗了叠了一尺高,这还意犹未尽,一拍桌大叫道:“小二!加菜!” 小二应声跑了过来,见了阿原桌上的惨象,一脸震惊,叉着手面露难色道:“公子爷,小店这会客源正旺,您若是加菜,只怕要久等……” 阿原正想说等会无妨,身旁小厮忽然附耳道:“公子,这厮狗眼看人低,这是怕您没钱结账。您亮出点身家让他们见识一下就是了。” 阿原一愣,倒是笑了出来。这东国人果然不同,连瞧不起人都说得这么委婉,要不是有人解说他还浑然不知。想想自己口袋里那点家当,可没什么震慑力。阿原眉头一皱,从包裹中取出一物,“咚”地一声丢在桌上,正是云国女孩送给他的那块夜光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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