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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十三章:基因(六更求首订)

,我身后是整个人类史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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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这就是,普罗米修斯?”

在普罗米修斯基地第三层的深处,科学家们与临城站在一个二十多平方米的空间内部,失神的看着中间的圆柱体。

圆柱体不大,大概高一米左右,宽度也只有几十厘米,中满是液体,一颗充满纹路的大脑漂浮在那里,上面插满了数百根管子,而在这圆柱的下方,一位穿着白大褂无头骷髅正躺在一张椅子上。

他的双手平放,背靠着椅背,没有任何挣扎的痕迹,白大褂平整光滑,像是在生前特地熨平过,一丝不苟。

临城甚至能想象到这位科学家死前的最后一幕,吃完最后一顿晚餐,洗了个澡,理了理胡子,打理的一丝不苟的躺在了这张靠椅上,平静且坦然的迎接死亡。

或者说迎接一个,看不见尽头的未来

临城听女娲描述过普罗米修斯,在最初的计划中,普罗米修斯是一个通过量子网络链接的庞大智慧集合体,这些科学家们至少可以在精神世界一起交流。

但主量子网络断开后,普罗米修斯就变成了一个牢笼,一个不知道刑期的牢笼。

统一战线给了这些科学家自杀的权力,但是显然,眼前的普罗米修斯系统仍在运转,就说明,他还在坚持着,等待着将自己的知识留给新人类的一天。

起源基地中也有普罗米修斯,不过,因为忙碌,以及前往普罗米修斯所在地实在实在麻烦,临城以及四周的科学家们还没有时间去看过。

这是他们第一次见到普罗米修斯的真容。

没有危险,也没有什么复杂的机器。

但却如此有冲击力。

“智慧之神有很多,光希腊神话中就有雅典娜跟墨提斯,但承载人类智慧的机关,却被冠以普罗米修斯之名。

之前我不明白,但现在我明白了。”

普朗克缓缓开口。

“普罗米修斯为了将火种带到人间,反抗了宙斯,也因此受到宙斯的惩戒。

宙斯用一条永远也挣不断的铁链把他缚在一个陡峭的悬崖上,让他永远不能入睡,疲惫的双膝也不能弯曲,在他起伏的胸脯上还钉着一颗金刚石的钉子。

此外,宙斯还派一只可恶的鹫鹰每天去啄食普罗米修斯的肝脏,白天肝脏被吃完,但在夜晚肝脏会重新长出来。”

普朗克抬起头,看着那看上去充满着生命的大脑。

“他失去了自由,承受着看不见尽头的痛苦,但对于他来说,相比于将火种带到人间,为人类造福,他所承受的痛苦全都不值一提。”

“查尔斯奥斯汀比尔德曾经说过:天空黑暗到一定程度,星辰就会灼灼生辉。”

爱因斯坦同样注视着那大脑开口道。

“往往只有在最低谷,最昏暗的时候,人类才会彻底觉悟,而此刻希望就会以最闪耀的姿态出现在人们的面前。

在那个时代,他们应该就是那些闪耀的希望。”

“可以用以太粒子的意识转移技术给他们提供身体吗?”普朗克问道。

“不好说,毕竟玩家是完整的,而他只有一个脑子,他是否还存在意识?我们接触到的普罗米修斯究竟是他的意识,还是他的“记忆”?

亦或者说,意识的定义究竟是什么?

这些都是我们要搞清楚的问题。

而且,机会可能只有一次,如果冒然转化,甚至就连这个大脑的存在都无法保证也说不定。

至少,要等我们都学了里面的知识,再征求他们的意见才行。”爱因斯坦说。

科学家们点了点头。

临城转过头,

看向人群身后一位长相粗犷的年轻人。

“达尔文先生,这就是您今后的老师了。”

达尔文回过神来,点了点头。

“在我那个时代,科学家们费尽了心思想要证明神的存在,没想到,竟然在这个时代被真的证实了。”

他看向临城,“穿梭时空,分解与重组物质,这个世界上如果有什么能被称之为神的话,应该就是你手中的原始以太粒子了吧。”

达尔文看了看四周,感慨道,“真是个美妙的时代啊。”

在西方,最早的科学家其实都是神职人员,就连“科学家”这个单词都是他们起的,他们的目的就是为了用科学的手段,去研究神的存在。

很多科学家其实都是神学家,牛顿就是一个相当虔诚的基督徒。

所以在某一段时期,科学诞生之后,人们从未怀疑过神的存在,一直到达尔文的《物种起源》动摇了这种认知。

西欧科学起源神学几乎是必然,因为那时候只有贵族和神职人员识字,一群从识字开始就读经书的人肯定相信神。

“您在这个世界,会见到更加美妙的东西。”爱因斯坦笑道。

达尔文点了点头,“带我上去吧,我想跟他好好聊一聊。还有就是,我对于你所说的可以开启人类进化之路的融合技术很感兴趣。

不过,你知道的,我晕血,一些生物的解刨工作”

“当然,这一点我们很清楚。”临城笑道,“达芬奇先生会与您一起研究融合技术。”

达尔文出生在一个医学世家,他的父亲很期盼他能子承父业也成为医生。

但是,他对医学并不感兴趣,每日里不是到处闲逛,就是到处打猎游玩,让他的父亲非常不满意。

再加上达尔文有晕血的毛病,达尔文的父亲不得不妥协,让他退学,进入剑桥神学院,希望他能成为一名能自力更生的牧师。

当时研究生物学的主要人群正是牧师。遗传学之父孟德尔,也是一位牧师。

当时,研究生物学的主要学说是自然神学,神学家们相信研究生物的特性,可以帮助人们更好的理解造物者的仁慈,凸显造物者的伟大。

所以,很多牧师都是生物学家,不过当时人们称他们为博文学家。

而达芬奇就截然相反了,他这辈子干过的最多的事情就是解刨了,他解刨的各种动物的尸体,甚至比他画过的画都多。

当然,这也是达芬奇自己要求的。

在临城的身后,达芬奇对着达尔文露出了一个友善的笑容,随后伸出手。

“你好,我是达芬奇,很高兴与你共事,你的物种进化论,我已经拜读过了,很精彩。”

“列奥纳多达芬奇文艺复兴时期的万能之人。”达尔文略显失神的看着达芬奇,随后,他略显激动的伸出手握了握达芬奇的手,“我也看过你的笔记,我很多家人都是医生,您的解刨图,对于医学发展至关重要!”

“走吧,一起去见见这位伯利克博士。”达芬奇抬起头,看着容器中的脑子,“自从见过了他的改造技术下的人类,我就对他无比好奇了。”

达尔文也点了点头,“走走走!”

二人相伴一同走出了这间密室,回到了第二层的生物实验室,躺在了临城为他们准备的培养仓内。

量子信号链接了他们二人大脑中的芯片跟普罗米修斯系统,让他们进入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中

那是一间教室,很空旷,只有两张桌子,分别坐着达芬奇跟达尔文,而在他们的面前的讲台桌上,则站着一位穿着白大褂,头发花白的老者。

他正静静的打量着眼前的两人,两人也在打量着他们。

“终于来了吗。”伯利克轻喃着。

他沉默了半晌,随后才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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