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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八、情投意合说原委

可仔细一看,这丽珠穿在身上的,竟然真的是孝衣。

再看到丽珠此时的举动,李玄清忽然明白,事情也许不是村长说的那样,一个只存在于小说中的情节在她的脑海中展开了。

只见李玄清身子忽动,已来到丽珠面前,一把握住她的手腕,将她手中的匕首夺过。

“丽珠姐姐,你是不是喜欢新郎?”

被李玄清这么一问,丽珠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。

“女侠别开玩笑了,我女儿怎么会喜欢山贼呢。”

李玄清却不管身后的村长说什么,继续问道:“你这一身孝衣是为谁穿的,是为了可能今晚死在山贼手上的父亲,还是为了身后的山贼。我观这些山贼虽然凶恶,但却没有任何杀气,就是来迎亲喝喜酒的。所以我猜,要是新郎死了,你便自此为他守孝。”

说着,李玄清举起了刚刚夺取的匕首。

“不要!”丽珠尖叫着跪了下来:“不要杀他,他是个好人,我们本来就是有婚约的,他之所以这样,完全是我父亲逼的。”

“是吗?”听到心中的答案,李玄清转身盯着胖村长问道。

“没……没这回事,我女儿是被山贼吓得说胡话了,对一定是这样的。”

“没有,我没说胡话!”此时的丽珠也不知哪来的勇气,指着父亲道:“是你,是你嫌贫爱富,硬生生的拆散我们。”

于是不管不顾的将两人的故事说了出来。

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,胖村长那时还不是村长,也不胖。不仅不胖,还很精壮。

那时候的胖村长家里远没有现在这般有钱,只不过有些田地,在镇子上有一个酒楼。

当时他们家说话的,还是胖村长的父亲,酒楼的价格,从哪家酒坊进酒,厨子一个月多少钱,今年里种什么,都是老爷子说的算。

话说这么一年,老爷子忽然得了病,需要好好休养。于是胖村长便安排人将父母一并送到镇子上的宅院里养老。

老人休息不能打扰,家里的事情一下子都落到了胖村长的身上。平日里家中老父亲都是说一不二的,自己只有听着、做着,从来没有想过这样做对不对,合不合理,为什么要这样做,是不是有更好的方法。

如今自己成了当家人,真的一个头变两个大。

但再头疼也得忍着啊,日子还要过,家也得维持下去。

于是对于种庄稼这回事,胖村长第一次决定——种高粱。

为什么要种高粱呢,因为有一次胖村长去省城帮老父亲买一些东西,在那里他吃到从小到大至今吃过的最好吃的粥——猪肚粥。

将高粱米炒至褐黄色有香味为止,除掉上面多余的壳;把猪肚,莲子肉,胡椒洗净,与高粱米一齐放入瓦锅内,加清水适量,武火煮沸后,文火煮至高粱米熟烂,再配上店家特制的调料,别提有多好吃了。

回家之后,胖村长就一直心心念念的想着猪肚粥。

好不容易再次去城里那家店,却发现味道完全不对。

经过打听才知道,原来那家店的粥好,老板又善于交际,因此生意很好。

这一赚钱,自然就引起了别人家的觊觎。

有一家财主便看中了这赚钱的生意,想将老板家做粥的配方弄到手。配方可是人家老板的命根子,任你用买、合作、威胁,老板就是不肯说出来。

这位财主跟城主府中一个小管事的有关系,平时也能利用这层关系来办事。但了解城主为人的他,也不是太敢将事情弄得太大,所以不敢真的弄出人命。

最后那财主没办法,便将主意打到粥铺老板儿子的身上。

粥铺老板儿子生性好赌,于是财主便让人设局,赢了他几百两银子。

那粥铺再怎么赚钱,也弄不到几百两银子啊,于是那帮人便逼着老板用祖传配方来抵债。要是逾期不还,或者发现配方有假,便拿他儿子的手脚来抵债。

这老板长期劳作,身子骨也不是很好,连激动带恐吓,一下没缓过来身归那世去了。

这一下可完蛋了,这老板不仅是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,同时也是唯一记掌握配方的人。

做一碗猪肚粥,除了知道配方以外,还有几招关键的手法,非师父指点不能了解。

而这位粥铺的少东家,又是个自小不学无术的主,不要说那关键的手法,就连煮一锅普通的白米粥都能做坏。

看样子那位财主是竹篮打水一场空,但实际上却不然,没花多少钱就弄来一间地段不错的铺子,以后改成什么店不赚钱。

但为了不惹得周围人闲言碎语传到城主的耳中,这位财主还是装模做样的经营了一段时间的粥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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